(7/14/26;Sec. 9.1;27 of 27)
我, Victor, 領略到: 在利未記 第 27 章中,作者摩西曉諭以色列人,總括了 耶和華在西乃山 為以色列人所吩咐摩西的命令。神特別的指出以色列人應該如何還特許的願。此外,神更明確地指示給以色列人:「一切在地上所有的、無論是地上的種子、是樹上的果子、十分之一都是耶和華的、是歸給耶和華為聖的。」以下是相關的經文:
「你曉諭以色列人說、人還特許的願、被許的人要按你所估的價值歸給耶和華」 (利 27:2)。
「你估定的從二十歲到六十歲的男人、要按聖所的平、估定價銀五十舍客勒」 (利 27:3)。
( 👆If anyone makes a special vow to dedicate a person to the LORD by giving the equivalent value, set the value of a male between the ages of twenty and sixty at fifty shekels of silver, according to the sanctuary shekel; )
「若是從六十歲以上、男人你要估定十五舍客勒、女人估定十舍客勒」 (利 27:7)。
「人將房屋分別為聖、歸給耶和華、祭司就要估定價值.房屋是好是壞、祭司怎樣估定、就要以怎樣為定」 (利 27:14)。
「到了禧年、那地要歸賣主、就是那承受為業的原主」 (利 27:24)。
「但一切永獻的、就是人從他所有永獻給耶和華的、無論是人、是牲畜、是他承受為業的地、都不可賣、也不可贖.凡永獻的是歸給耶和華為至聖」 (利 27:28)。
「地上所有的、無論是地上的種子、是樹上的果子、十分之一是耶和華的、是歸給耶和華為聖的」 (利 27:30)。
「人若要贖這十分之一的甚麼物、就要加上五分之一」 (利 27:31)。
「不可問是好是壞、也不可更換、若定要更換、所更換的與本來的牲畜都要成為聖、不可贖回」 (利 27:33)。
「這就是耶和華在西乃山為以色列人所吩咐摩西的命令」 (利 27:34)。
對我來說,神很少說明祂的命令的原因的。遵從祂命令的人祇管順服而行,萬不要基於自己同意的原因才遵從神。但願我們都能全然的「順服神」、「分別為聖」,而不是以自己的方便才行。阿們!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