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uesday, June 23, 2026

利[利未記 (11-12) 之讀後感:


(6/23/26;Sec. 9.1;12 of 27)


我, Victor, 領略到:  在利未記 第 11-12 章中,作者摩西曉諭以色列人有關走獸、飛鳥、和水中游動的活物、並地上爬物的條例。他囑咐以色列人要把潔淨的、和不潔淨的、可喫的、與不可喫的活物、都分別出來。他們務必要成為聖潔、因為神是聖潔的。以下是相關的經文:


「凡蹄分兩瓣、倒嚼的走獸、你們都可以喫」 (利  11:3)。


「但那倒嚼、或分蹄之中不可喫的、乃是駱駝、因為倒嚼不分蹄、就與你們不潔淨」 (利  11:4)。


「這些獸的肉、你們不可喫、死的你們不可摸、都與你們不潔淨」 (利  11:8)。


「水中可喫的、乃是這些.凡在水裡、海裡、河裡、有翅有鱗的、都可以喫」 (利  11:9)。


「凡在海裡、河裡、並一切水裡游動的活物、無翅無鱗的、你們都當以為可憎」 (利  11:10)。


「雀鳥中你們當以為可憎、不可喫的、乃是鵰( eagle ) 、狗頭鵰 ( vulture ) 、紅頭鵰 ( black vulture ) 」 (利  11:13)。


「凡有翅膀用四足爬行的物 ( flying insects ) 、你們都當以為可憎」 (利  11:20)。


「其中有蝗蟲螞蚱蟋蟀、與其類.蚱蜢、與其類.這些你們都可以喫」 (利  11:22)。


「但是有翅膀有四足的爬物、你們都當以為可憎」 (利  11:23)。


「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、所以你們要成為聖潔、因為我是聖潔的.你們也不可在地上的爬物污穢自己」 (利  11:44)。


「我是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耶和華、要作你們的神、所以你們要聖潔、因為我是聖潔的」 (利  11:45)。


「這是走獸、飛鳥、和水中游動的活物、並地上爬物的條例」 (利  11:46)。


「要把潔淨的、和不潔淨的、可喫的、與不可喫的活物、都分別出來」 (利  11:47)。


「你 ( 摩西 ) 曉諭以色列人說、若有婦人懷孕生男孩、他就不潔淨七天、像在月經污穢的日子不潔淨一樣」 (利  12:2)。


「第八天要給嬰孩行割禮」 (利  12:3)。


「滿了潔淨的日子、無論是為男孩、是為女孩、他要把一歲的羊羔為燔祭、一隻雛鴿、或是一隻斑鳩為贖罪祭、帶到會幕門口、交給祭司」 (利  12:7)。


「祭司要獻在耶和華面前、為他贖罪、他的血源就潔淨了.這條例是為生育的婦人、無論是生男生女」 (利  12:7)。


「他的力量若不夠獻一隻羊羔、他就要取兩隻斑鳩、或是兩隻雛鴿、一隻為燔祭、一隻為贖罪祭.祭司要為他贖罪、他就潔淨了」 (利  12:8)。


對我來說,聖潔最重要的一環是發自我們內心對神的敬畏(特別是沒有人見到你的時候)。聖經中提及聖潔的規條乃是神對我們「內心的考驗」。感謝主耶穌在十架上的犧牲和救贖,以致於我們的罪得到赦免。人生在世務必要「分別為聖」,才能「為主所用」。願我們時刻都能緊記「神是聖潔」的!阿們!

Wednesday, June 17, 2026

利[利未記 (9-10) 之讀後感:


(6/17/26;Sec. 9.1;10 of 27)


我, Victor, 領略到:  在利未記 第 9-10 章中,作者摩西繼續曉諭以色列人有關阿倫之四個兒子中的兩個不肖兒子( 拿答Nadab 、亞比戶  Abihu )二人因為各拿自己的香爐盛上火,並加上香。但這是耶和華沒有吩咐獻上的「凡火」。他們就因此遭到神的擊斃。以下是相關的經文:


「到了第八天、摩西召了亞倫和他兒子、並以色列的眾長老來、」 (利  9:1)。


「對亞倫說、你當取牛群中的一隻公牛犢作贖罪祭、一隻公綿羊作燔祭、都要沒有殘疾的、獻在耶和華面前」 (利  9:2)。


亞倫向百姓舉手、為他們祝福.他獻了贖罪祭燔祭平安祭、就下來了」 (利  9:22)。


「摩西亞倫進入會幕、又出來為百姓祝福、耶和華的榮光就向眾民顯現」 (利  9:23)。


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、在壇上燒盡燔祭、和脂油.眾民一見、就都歡呼、俯伏在地」 (利  9:24)。


亞倫的兒子拿答( Nadab ) 、亞比戶  ( Abihu ) 、各拿自己的香爐、盛上、加上、在耶和華面前獻上凡火、是耶和華沒有吩咐他們的」 (利  10:1)。


「就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、把他們燒滅、他們就死在耶和華面前」 (利  10:2)。


「於是摩西對亞倫說、這就是耶和華所說、我在親近我的人中、要顯為聖、在眾民面前、我要得榮耀亞倫就默默不言」 (利  10:3)。


「你 ( 亞倫 )和你兒子進會幕的時候、清酒、濃酒、都不可喝、免得你們死亡.這要作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」 (利  10:9)。


「摩西對亞倫和他剩下的兒子 以利亞撒 ( Eleazar ) 、以他瑪 ( Ithamar ) 、說、你們獻給耶和華火祭中所剩的素祭、要在壇旁不帶酵而喫、因為是至聖的」 (利  10:12)。


「當下摩西急切的尋找作贖罪祭的公山羊、誰知已經焚燒了、便向亞倫剩下的兒子以利亞撒、以他瑪發怒、說、」 (利  10:16)。


「這贖罪祭既是至聖的、主又給了你們、為要你們擔當會眾的罪孽、在耶和華面前為他們贖罪、你們為何沒有在聖所喫呢」 (利  10:17)。


亞倫對摩西說、今天他們在耶和華面前獻上贖罪祭、和燔祭、我又遇見這樣的災、若今天喫了贖罪祭、耶和華豈能看為美呢」 (利  10:19)。


「摩西聽見這話便以為美 ( was satisfied ) 」 (利  10:20)。


對我來說,獻給神的祭必定要用祂所指定的方法去進行和處理。神特別把「獻火祭」看為至聖的;神在眾民面前「要顯為聖」、「要得榮耀」。阿倫在後來終於明白了,他對摩西說:「今天他們在耶和華面前獻上贖罪祭、和燔祭、我又遇見這樣的災,若今天喫了贖罪祭,耶和華豈能看為美呢?」  摩西聽見了這話都以為美 (滿意) 。願我們時刻緊記神是「極為看重」我們去常常遵從祂的旨意!阿們!

Monday, June 15, 2026

利[利未記 (7-8) 之讀後感:


(6/15/26;Sec. 9.1;8 of 27)


我, Victor, 領略到:  在利未記 第 7-8 章中,作者摩西繼續曉諭以色列人有關燔祭、素祭、贖罪祭、贖愆祭、和平安祭的條例、並祭司承接聖職的禮。神又把膏油倒在亞倫的頭上膏他、使他成聖。以下是相關的經文:


贖愆祭的條例乃是如此.這祭是至聖的」 (利  7:1)。


「人在那裡宰燔祭牲、也要在那裡宰贖愆祭牲.其血、祭司要灑在壇的周圍」 (利  7:2)。


「祭司要在壇上焚燒、為獻給耶和華的火祭、是贖愆祭」 (利  7:5)。


「他若為感謝獻上、就要用調油的無酵餅、和抹油的無酵薄餅、並用油調勻細麵作的餅、與感謝祭一同獻上」 (利  7:12)。


「若所獻的、是為還願、或是甘心獻的、必在獻祭的日子喫、所剩下的第二天也可以喫」 (利  7:16)。


「挨了污穢物的肉、就不可喫、要用火焚燒.至於平安祭的肉、凡潔淨的人都要喫」 (利  7:19)。


「只是獻與耶和華平安祭的肉、人若不潔淨而喫了、這人必從民中剪除」 (利  7:20)。


「有人摸了甚麼不潔淨的物、或是人的不潔淨、或是不潔淨的牲畜、或是不潔可憎之物、喫了獻與耶和華平安祭的肉、這人必從民中剪除」 (利  7:21)。


「無論何人了獻給耶和華當火祭牲畜脂油、那人必從民中剪除」 (利  7:25)。


「無論是誰喫血、那人必從民中剪除」 (利  7:27)。


「這是從耶和華火祭中、作亞倫受膏的分、和他子孫受膏的分、正在摩西〔原文作他〕叫他們前來給耶和華供祭司職分的日子」 (利  7:35)。


「這就是燔祭、素祭、贖罪祭、贖愆祭、和平安祭的條例、並承接聖職的禮」 (利  7:37)。


「都是耶和華在西乃山所吩咐摩西的、就是他在西乃曠野吩咐以色列人獻供物給耶和華之日所說的」 (利  7:38)。


「給亞倫穿上內袍、束上腰帶、穿上外袍、又加上以弗得、用其上巧工織的帶子、把以弗得繫在他身上」 (利  8:7)。


「又給他戴上胸牌、把烏陵、和土明、放在胸牌內」 (利  8:8)。


「把冠冕戴在他頭上、在冠冕的前面釘上金牌、就是聖冠.都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」 (利  8:9)。


「摩西用膏油抹帳幕、和其中所有的、使他成聖」 (利  8:10)。


「又把膏油倒在亞倫的頭上膏他、使他成聖」 (利  8:12)。


「就宰了公牛.摩西用指頭蘸血、抹在壇上四角的周圍、使壇潔淨、把血倒在壇的腳那裡、使壇成聖、壇就潔淨了」 (利  8:15)。


「七天你們要晝夜住在會幕門口、遵守耶和華的吩咐、免得你們死亡、因為所吩咐我的就是這樣」 (利  8:35)。


「於是亞倫和他兒子行了耶和華藉著摩西所吩咐的一切事」 (利  8:36)。


對我來說,「成聖」的過程和要求是非常明確和清楚的 。在舊約時代,以色列民要靠著動物的血和脂油,經祭司向神贖罪求神的饒恕。並且,無論是誰喫血和脂油的,那人就必從民中剪除。這是極嚴厲的警告!願我們時刻緊記「神是絕對聖潔的」!阿們!

Saturday, June 13, 2026

利[利未記 (5-6) 之讀後感:


(6/13/26;Sec. 9.1;6 of 27)


我, Victor, 領略到:  在利未記 第 5-6 章中,作者摩西繼續曉諭以色列人有關發誓的態度和處理「冒失的發誓者」。以下是相關的經文:


「若有人聽見發誓的聲音、〔或作若有人聽見叫人發誓的聲音〕他本是見證、卻不把所看見的、所知道的、說出來、這就是罪.他要擔當他的罪孽」 (利  5:1)。


「或是有人嘴裡冒失發誓、要行惡、要行善、無論人在甚麼事上冒失發誓、他卻不知道、一知道了、就要在這其中的一件上有了罪」 (利  5:4)。


「他有了罪的時候、就要承認所犯的罪」 (利  5:5)。


「若有人犯罪、行了耶和華所吩咐不可行的甚麼事、他雖然不知道、還是有了罪、就要擔當他的罪孽」 (利  5:17)。


「也要照你所估定的價、從羊群中牽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綿羊來、給祭司作贖愆祭.至於他誤行的那錯事、祭司要為他贖罪、他必蒙赦免」 (利  5:18)。


「這是贖愆祭.因他在耶和華面前實在有了罪」 (利  5:19)。


「若有人犯罪、干犯耶和華、在鄰舍交付他的物上、或是在交易上、行了詭詐、或是搶奪人的財物、或是欺壓鄰舍、」 (利  6:2)。


「或是他因甚麼物起了假誓、就要如數歸還、另外加上五分之一 ( 20 % ) 、在查出他有罪的日子、要交還本主」 (利  6:5)。


「你要吩咐亞倫和他的子孫說、燔祭的條例、乃是這樣、燔祭要放在壇的柴上、從晚上到天亮、壇上的火、要常常燒著」 (利  6:9)。


「在壇上必有常常燒著的火、不可熄滅」 (利  6:13)。


「所剩下的、亞倫和他子孫要喫、必在聖處不帶酵而喫、要在會幕的院子裡喫」 (利  6:16)。


「烤的時候不可攙酵.這是從所獻給我的火祭中、賜給他們的分、是至聖的、和贖罪祭、並贖愆祭一樣」 (利  6:17)。


「當亞倫受膏的日子、他和他子孫所要獻給耶和華的供物、就是細麵伊法十分之一、為常獻的素祭、早晨一半、晚上一半」 (利  6:20)。


「祭司的素祭都要燒了、卻不可喫」 (利  6:23)。


「凡祭司中的男丁、都可以喫.這是至聖的」 (利  6:29)。


「凡贖罪祭、若將血帶進會幕在聖所贖罪、那肉都不可喫、必用火焚燒」 (利  6:30)。


對我來說,燔祭要放在壇的柴上、從晚上到天亮。壇上的火要常常燒著 。願我們對神的心意也是這般的不斷「如火挑旺」!阿們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