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iday, June 26, 2026

利[利未記 (15-16) 之讀後感:


(6/26/26;Sec. 9.1;16 of 27)


我, Victor, 領略到:  在利未記 第 15-16 章中,作者摩西曉諭以色列人,講及患漏症、和夢遺而不潔淨的、並有月經病的、和患漏症的、無論男女、並人與不潔淨女人同房的條例。並且,摩西要告訴他哥哥亞倫、不可隨時 ( not to come whenever he chooses ) 進聖所的幔子內、到櫃上的施恩座前、免得他死亡。因為神要從雲中顯現在施恩座上。以下是相關的經文:


「你們曉諭以色列人說、人若身患漏症 ( unusual bodily discharge ) 、他因這漏症就不潔淨了」 (利  15:2)。


「那坐患漏症人所坐之物的、必不潔淨到晚上、並要洗衣服、用水洗澡」 (利  15:6)。


「患漏症的人痊愈了、就要為潔淨自己計算七天、也必洗衣服、用活水洗身、就潔淨了」 (利  15:13)。


「人若夢遺、他必不潔淨到晚上、並要用水洗全身」 (利  15:16)。


「若男女交合、兩個人必不潔淨到晚上.並要用水洗澡」 (利  15:18)。


「女人行經、必污穢七天.凡摸他的、必不潔淨到晚上」 (利  15:19)。


「女人若在經期以外、患多日的血漏、或是經期過長、有了漏症、他就因這漏症不潔淨、與他在經期不潔淨一樣」 (利  15:25)。


「祭司要獻一隻為贖罪祭、一隻為燔祭、因那人血漏不潔、祭司要在耶和華面前為他贖罪」 (利  15:30)。


「你們要這樣使以色列人與他們的污穢隔絕、免得他們玷污我的帳幕、就因自己的污穢死亡」 (利  15:31)。


「這是患漏症、和夢遺而不潔淨的、」 (利  15:32)。


「並有月經病的、和患漏症的、無論男女、並人與不潔淨女人同房的條例」 (利  15:33)。


亞倫的兩個兒子近到耶和華面前死了.死了之後、耶和華曉諭摩西說」 (利  16:1)。


「要告訴你哥哥亞倫、不可隨時 ( not to come whenever he chooses ) 進聖所的幔子內、到櫃上的施恩座前、免得他死亡、因為我要從雲中顯現在施恩座上」 (利  16:2)。


「亞倫進聖所要帶一隻公牛犢為贖罪祭、一隻公綿羊為燔祭」 (利  16:3)。


「也要把兩隻公山羊、安置在會幕門口、耶和華面前」 (利  16:7)。


「為那兩隻羊拈鬮、一鬮歸與耶和華、一鬮歸與阿撒瀉勒 ( scapegoat ) 」 (利  16:8)。


「但那拈鬮歸與阿撒瀉勒的羊、要活著安置在耶和華面前、用以贖罪、打發人送到曠野去、歸與阿撒瀉勒」 (利  16:10)。


「亞倫要把贖罪祭的公牛牽來宰了、為自己和本家贖罪」 (利  16:11)。


「他進聖所贖罪的時候、會幕裡不可有人、直等到他為自己和本家、並以色列全會眾、贖了罪出來」 (利  16:17)。


「兩手按在羊頭上、承認以色列人諸般的罪孽、過犯、就是他們一切的罪愆、把這罪都歸在羊的頭上、藉著所派之人的手、送到曠野去」 (利  16:21)。


「要把這羊放在曠野.這羊要擔當他們一切的罪孽、帶到無人之地」 (利  16:22)。


「每逢七月初十日、你們要刻苦己心、無論是本地人、是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、甚麼工都不可作.這要作你們永遠的定例」 (利  16:29)。


「因在這日要為你們贖罪、使你們潔淨.你們要在耶和華面前得以潔淨、脫盡一切的罪愆」 (利  16:30)。


「這日你們要守為聖安息日.要刻苦己心.這為永遠的定例」 (利  16:31)。


「這要作你們永遠的定例、就是因以色列人一切的罪、要一年一次為他們贖罪。於是、亞倫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行了」 (利  16:34)。


對我來說,在每年 七月十日 之贖罪日中,神要把那被 拈鬮 歸與 阿撒瀉勒 的羊 放在曠野( =scapegoat )。這羊要擔當他們一切的罪孽、帶到無人之地 ( =forgotten ) 。願我們作為基督徒的都時刻緊記著:是主耶穌基督自己甘願上十字架被釘死,並且為世人作了「代罪的羔羊」。感謝神藉著基督的血赦免了 (並忘記了) 世人一切的罪!阿們!

Wednesday, June 24, 2026

利[利未記 (13-14) 之讀後感:


(6/24/26;Sec. 9.1;14 of 27)


我, Victor, 領略到:  在利未記 第 13-14 章中,作者摩西曉諭以色列人,講及為各類大痲瘋的災病、和頭疥,並衣服、與房子的大痲瘋,以及癤子、癬、火斑、所立的條例。以下是相關的經文:


「人的肉皮上若長了癤子、或長了癬、或長了火斑、在他肉皮上成了大痲瘋的災病、就要將他帶到祭司亞倫、或亞倫作祭司的一個子孫面前」 (利  13:2)。


祭司要察看肉皮上的災病.若災病處的毛、已經變白、災病的現象、深於肉上的皮、這便是大痲瘋的災病.祭司要察看他、定他為不潔淨」 (利  13:3)。


「若火斑在他肉皮上是白的、現象不深於皮、其上的毛也沒有變白、祭司就要將有災病的人關鎖七天」 (利  13:4)。


「第七天祭司要察看他、若看災病止住了、沒有在皮上發散、祭司還要將他關鎖七天」 (利  13:5)。


「第七天祭司要再察看他、若災病發暗、而且沒有在皮上發散、祭司要定他為潔淨、原來是癬  ( rash ) .那人就要洗衣服、得為潔淨」 (利  13:6)。


「人若在皮肉上長 ( boil ) 、卻治好了、」 (利  13:18)。


「在長瘡之處又起了白癤、或是白中帶紅的火斑、就要給祭司察看」 (利  13:19)。


「祭司要察看.若現象窪於皮、其上的毛也變白了、就要定他為不潔淨、是大痲瘋的災病發在瘡中」 (利  13:20)。


「人的皮肉上若起了火毒 ( burn ) 、火毒的瘀肉成了火斑、或是白中帶紅的、或是全白的」 (利  13:24)。


「祭司就要察看.火斑中的毛若變白了、現象又深於皮、是大痲瘋在火毒中發出、就要定他為不潔淨、是大痲瘋的災病」 (利  13:25)。


「火斑若在原處止住、沒有在皮上發散、乃是發暗、是起的火毒、祭司要定他為潔淨、不過是火毒的痕跡」 (利  13:28)。


「無論男女、若在頭上有災病、或是男人鬍鬚上有災病」 (利  13:29)。


「第七天祭司要察看頭疥、頭疥若沒有在皮上發散、現象也不深於皮、就要定他為潔淨、他要洗衣服、便成為潔淨」 (利  13:34)。


「無論男女、皮肉上若起了火斑、就是白火斑」 (利  13:38)。


「頭禿處、或是頂門禿處、若有白中帶紅的災病、這就是大痲瘋、發在他頭禿處、或是頂門禿處」 (利  13:42)。


「身上有長大痲瘋災病的、他的衣服要撕裂、也要蓬頭散髮、蒙著上唇、喊叫說、不潔淨了、不潔淨了」 (利  13:45)。


「那染了災病的衣服、或是經上 ( woven ) 、緯上 ( knitted ) 、羊毛上、麻衣上、或是皮子作的甚麼物件上、他都要焚燒.因為這是蠶食的大痲瘋、必在火中焚燒」 (利  13:52)。


「所洗的衣服、或是經 、或是緯、或是皮子作的甚麼物件、若災病離開了、要再洗、就潔淨了」 (利  13:58)。


「這就是大痲瘋災病的條例、無論是在羊毛衣服上、麻布衣服上、經上、緯上、和皮子作的甚麼物件上、可以定為潔淨、或是不潔淨」 (利  13:59)。


「長大痲瘋得潔淨的日子、其例乃是這樣、要帶他去見祭司」 (利  14:2)。


「祭司要出到營外察看.若見他的大痲瘋痊愈了」 (利  14:3)。


「求潔淨的人當洗衣服剃去毛髮、用水洗澡、就潔淨了.然後可以進營、只是要在自己的帳棚外居住七天」 (利  14:8)。


「第七天再把頭上所有的頭髮、與鬍鬚眉毛、並全身的毛、都剃了.又要洗衣服、用水洗身、就潔淨了」 (利  14:9)。


「把公羊羔宰於聖地、就是宰贖罪祭牲、和燔祭牲之地.贖愆祭要歸祭司、與贖罪祭一樣、是至聖的」 (利  14:13)。


「祭司要獻贖罪祭、為那本不潔淨求潔淨的人贖罪.然後要宰燔祭牲」 (利  14:19)。


「你們到了我賜給你們為業的迦南地、我若使你們所得為業之地的房屋中、有大痲瘋的災病」 (利  14:34)。


「祭司就要進去察看.災病若在房子裡發散、這就是房內蠶食的大痲瘋、是不潔淨」 (利  14:44)。


「他就要拆毀房子、把石頭、木頭、灰泥、都搬到城外不潔淨之處」 (利  14:45)。


「這是為各類大痲瘋的災病、和頭疥」 (利  14:54)。


「並衣服、與房子的大痲瘋」 (利  14:55)。


「以及癤子、癬、火斑、所立的條例」 (利  14:56)。


「指明何時為潔淨、何時為不潔淨.這是大痲瘋的條例」 (利  14:57)。


對我來說,神很清楚的指明處理大痲瘋的條;祂更仔細地方譂述何時「為潔淨」、何時「為不潔淨」。一個人身染大痲瘋實屬是不幸的事,但有時候這惡疾是反映出神的懲罰。無論如何,神的愛仍然是不離不棄的。祂給予了染患者一條藉祭司去潔淨和贖罪的途徑。但願我們作為基督徒的都會時刻緊記「我們是靠主的寶血」,才能得以潔淨我們的罪!阿們!

Tuesday, June 23, 2026

利[利未記 (11-12) 之讀後感:


(6/23/26;Sec. 9.1;12 of 27)


我, Victor, 領略到:  在利未記 第 11-12 章中,作者摩西曉諭以色列人有關走獸、飛鳥、和水中游動的活物、並地上爬物的條例。他囑咐以色列人要把潔淨的、和不潔淨的、可喫的、與不可喫的活物、都分別出來。他們務必要成為聖潔、因為神是聖潔的。以下是相關的經文:


「凡蹄分兩瓣、倒嚼的走獸、你們都可以喫」 (利  11:3)。


「但那倒嚼、或分蹄之中不可喫的、乃是駱駝、因為倒嚼不分蹄、就與你們不潔淨」 (利  11:4)。


「這些獸的肉、你們不可喫、死的你們不可摸、都與你們不潔淨」 (利  11:8)。


「水中可喫的、乃是這些.凡在水裡、海裡、河裡、有翅有鱗的、都可以喫」 (利  11:9)。


「凡在海裡、河裡、並一切水裡游動的活物、無翅無鱗的、你們都當以為可憎」 (利  11:10)。


「雀鳥中你們當以為可憎、不可喫的、乃是鵰( eagle ) 、狗頭鵰 ( vulture ) 、紅頭鵰 ( black vulture ) 」 (利  11:13)。


「凡有翅膀用四足爬行的物 ( flying insects ) 、你們都當以為可憎」 (利  11:20)。


「其中有蝗蟲螞蚱蟋蟀、與其類.蚱蜢、與其類.這些你們都可以喫」 (利  11:22)。


「但是有翅膀有四足的爬物、你們都當以為可憎」 (利  11:23)。


「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、所以你們要成為聖潔、因為我是聖潔的.你們也不可在地上的爬物污穢自己」 (利  11:44)。


「我是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耶和華、要作你們的神、所以你們要聖潔、因為我是聖潔的」 (利  11:45)。


「這是走獸、飛鳥、和水中游動的活物、並地上爬物的條例」 (利  11:46)。


「要把潔淨的、和不潔淨的、可喫的、與不可喫的活物、都分別出來」 (利  11:47)。


「你 ( 摩西 ) 曉諭以色列人說、若有婦人懷孕生男孩、他就不潔淨七天、像在月經污穢的日子不潔淨一樣」 (利  12:2)。


「第八天要給嬰孩行割禮」 (利  12:3)。


「滿了潔淨的日子、無論是為男孩、是為女孩、他要把一歲的羊羔為燔祭、一隻雛鴿、或是一隻斑鳩為贖罪祭、帶到會幕門口、交給祭司」 (利  12:7)。


「祭司要獻在耶和華面前、為他贖罪、他的血源就潔淨了.這條例是為生育的婦人、無論是生男生女」 (利  12:7)。


「他的力量若不夠獻一隻羊羔、他就要取兩隻斑鳩、或是兩隻雛鴿、一隻為燔祭、一隻為贖罪祭.祭司要為他贖罪、他就潔淨了」 (利  12:8)。


對我來說,聖潔最重要的一環是發自我們內心對神的敬畏(特別是沒有人見到你的時候)。聖經中提及聖潔的規條乃是神對我們「內心的考驗」。感謝主耶穌在十架上的犧牲和救贖,以致於我們的罪得到赦免。人生在世務必要「分別為聖」,才能「為主所用」。願我們時刻都能緊記「神是聖潔」的!阿們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