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/3/26;Sec. 6.6;4 of 14)
我, Victor, 領略到: 在何西阿書第 3 & 4 章中,神藉先知何西阿指出、祂是極不喜悅祭司們讓「神聖的獻祭」被偶像的膜拜所玷污。神特別去命令先知何西阿去娶了淫婦,並且不離不棄她,作為實物教材,讓猶大家了解知道神的「盟約之愛」,以致不會輪為淫婦、對神不貞忠。以下是相關的經文:
「耶和華對我說、你再去愛一個淫婦、就是他情人所愛的、好像以色列人、雖然偏向別神、喜愛葡萄餅、耶和華還是愛他們」 (何 3:1)。
「我便用銀子十五舍客勒、大麥一賀梅珥半、買他歸我」 (何 3:2)。
「我對他說、你當多日為我獨居、不可行淫、不可歸別人為妻、我向你也必這樣」 (何 3:3)。
「以色列人也必多日獨居、無君王、無首領、無祭祀、無柱像、無以弗得、無家中的神像」 (何 3:4)。
「後來以色列人必歸回、〔或作回心轉意〕尋求他們的神耶和華、和他們的王大衛.在末後的日子、必以敬畏的心歸向耶和華、領受他的恩惠」 (何 3:5)。
「以色列人哪、你們當聽耶和華的話.耶和華與這地的居民爭辯、因這地上無誠實、無良善、無人認識神」 (何 4:1)。
「然而人都不必爭辯、也不必指責、因為這民與抗拒祭司的人一樣」 (何 4:4)。
「祭司越發增多、就越發得罪我.我必使他們的榮耀變為羞辱」 (何 4:7)。
「將來民如何、祭司也必如何、我必因他們所行的懲罰他們、照他們所作的報應他們」 (何 4:9)。
「姦淫和酒、並新酒、奪去人的心」 (何 4:11)。
「你們的女兒淫亂、你們的新婦行淫、我卻不懲罰他們、因為你們自己離群與娼妓同居、與妓女一同獻祭、這無知的民、必致傾倒」 (何 4:14)。
「以色列阿、你雖然行淫、猶大卻不可犯罪.不要往吉甲去、不要上到伯亞文、也不要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」 (何 4:15)。
「風把他們裹在翅膀裡.他們因所獻的祭必致蒙羞」 (何 4:19)。
對我來說,「離棄神」就是相等於對神「犯姦淫罪」一樣!這是極為嚴重的錯誤!若是我們心中有著其他人比神更重要的話,我們就務必要「臨崖勒馬」!阿們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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