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2/31/25;Sec. 6.6;2 of 14)
我, Victor, 領略到: 在何西阿書第 1 & 2 章中,神藉先知何西阿表明祂對以色列家的不滿,但卻仍然眷顧著猶大家。神指示何西阿去娶了淫婦歌篾為妻、並生了兩兒(大兒子耶斯列 = 必討耶戶家在耶斯列殺人流血的罪、和必使以色列家的國滅絕 ;三兒子羅阿米 = 非我民) 和一女 (二女兒羅路哈瑪 = 不蒙憐憫) ,並且以他們的名字之含義作為神的實物教材(Object Lessons) ,去表示神不會饒恕任何膜拜諸巴力之民。以下是相關的經文:
「當烏西雅、約坦、亞哈斯、希西家、作猶大王、約阿施的兒子耶羅波安作以色列王的時候、耶和華的話臨到備利的兒子何西阿」 (何 1:1)。
「耶和華初次與何西阿說話、對他說、你去娶淫婦為妻、也收那從淫亂所生的兒女、因為這地大行淫亂、離棄耶和華」 (何 1:2)。
「於是何西阿去娶了滴拉音的女兒歌篾.這婦人懷孕、給他生了一個兒子」 (何 1:3)。
「耶和華對何西阿說、給他起名叫耶斯列、因為再過片時、我必討耶戶家在耶斯列殺人流血的罪、也必使以色列家的國滅絕」 (何 1:4)。
「歌篾又懷孕生了一個女兒、耶和華對何西阿說、給他起名叫羅路哈瑪、〔就是不蒙憐憫的意思〕因為我必不再憐憫以色列家、決不赦免他們」 (何 1:6)。
「我卻要憐憫猶大家、使他們靠耶和華他們的神得救、不使他們靠弓、刀、爭戰、馬匹、與馬兵得救」 (何 1:7)。
「歌篾給羅路哈瑪斷奶以後、又懷孕生了一個兒子」 (何 1:8)。
「耶和華說、給他起名叫羅阿米、〔就是非我民的意思〕因為你們不作我的子民、我也不作你們的神」 (何 1:9)。
「然而以色列的人數必如海沙、不可量、不可數.從前在甚麼地方對他們說、你們不是我的子民、將來在那裡必對他們說、你們是永生神的兒子」 (何 1:10)。
「猶大人和以色列人必一同聚集、為自己立一個首領、從這地上去、〔或作從被擄之地上來〕因為耶斯列的日子必為大日」 (何 1:11)。
「你們要稱你們的弟兄為阿米、〔就是我民的意思〕稱你們的姐妹為路哈瑪。〔就是蒙憐憫的意思〕」 (何 2:1)。
「你們要與你們的母親大大爭辯、.因為他不是我的妻子、我也不是他的丈夫.叫他除掉臉上的淫像、和胸間的淫態」 (何 2:2)。
「我必不憐憫他的兒女、因為他們是從淫亂而生的」 (何 2:4)。
「他們的母親行了淫亂、懷他們的母作了可羞恥的事、因為他說、我要隨從所愛的.我的餅、水、羊毛、麻、油、酒都是他們給的」 (何 2:5)。
「他必追隨所愛的、卻追不上、他必尋找他們、卻尋不見、便說、我要歸回前夫、因我那時的光景比如今還好」 (何 2:7)。
「他不知道是我給他五榖新酒、和油、又加增他的金銀、他卻以此供奉〔或作製造〕巴力」 (何 2:8)。
「我也必毀壞他的葡萄樹和無花果樹、就是他說、這是我所愛的給我為賞賜的、我必使這些樹變為荒林、為田野的走獸所喫」 (何 2:12)。
「我必追討他素日給諸巴力燒香的罪、那時他佩帶耳環、和別樣妝飾、隨從他所愛的、卻忘記我.這是耶和華說的」 (何 2:13)。
「因為我必從我民的口中除掉諸巴力的名號、這名號不再提起」 (何 2:17)。
「耶和華說、那日我必應允、我必應允天、天必應允地」 (何 2:21)。
「我必將他種在這地、素不蒙憐憫的、我必憐憫、本非我民的、我必對他說、你是我的民、他必說、你是我的神」 (何 2:23)。
對我來說,追從巴力是犯上極大的罪!神必審判!我們務必憶古思今、慎防重轁覆轍!阿們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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