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04/08/24;Sec. 01;16 of 90)
我, Victor, 領略到: 耶和華對亞伯蘭說「他本身所生的纔成為他的後嗣」 ~(創 15:4b)。亞伯蘭信耶和華,耶和華就「以此為他的義」 ~(創 15:6)。耶和華又「立約」要將這地賜他為業 ~(創 15:7b)。
創世記16章講及「撒拉和夏甲」的故事,說明了神如何看待亞伯蘭「按應許」和「按血氣」而生的兒子。
以撒是「按應許」而生的兒子。神「應許」撒拉從亞伯蘭得兒子,且賜福她作多國之母,有君王從她而出。
以實瑪利卻是「按血氣」而生的兒子。神叫亞伯蘭聽從撒拉的話,去「趕走奴婢夏甲」,其原因是「惟有從以撒生的」才可稱為亞伯蘭的後嗣。
縱然是這樣,神仍然公平地賜福夏甲的兒子「以實瑪利之後裔」將來成立一國。因為「他也是亞伯蘭所生的」。
其後,夏甲從埃及地給以實瑪利娶了一個妻子。他的後代是阿拉伯人,也成為了今天的伊斯蘭回教徒!
對我來說,神處事的方式是公義公平公正,實在是叫人無可推諉。願神幫助我們能夠多了解和明白「神的應許和旨意」。阿們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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