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04/26/24;Sec. 01;52 of 90)
我, Victor, 領略到: 「出埃及記」可分為三個時段:(1) 在埃及,(2) 出埃及,和 (3) 在西乃。
在第一時段裡,神在埃及的尼羅河畔,暗中鋪排了讓這利未人的嬰孩「摩西」 (意思:把他從水裡拉出來) ,能夠「逃過一劫」。神更安排他日後享有「王室貴族」的高等教育,在長大之後滿有智慧和能力,能夠引領以色列民「在奴隸的壓迫下」獲得「自由」——那「從水裡拉出來」的,他把以色列民「從埃及拉出來」!
我們或許會誤解,以為神要以色列民「先遵行十誡」,才能「被救贖」。其實這是恰恰相反,神的方法是「先救贖」以色列民,然後才教導他們去「遵行十誡」。
這裡特別需要注意的是,神期望以色列民應該以「感恩的心」回應神的救贖。而「十誡的目的」乃是教導他們怎樣去「尊敬神」和「尊重人」。神的本意是想他們成為「選民的典範」,去教導其他民族。
「出埃及記」全書的鑰節是:「神聽見他們的哀聲、就記念他與亞伯拉罕 、以撒 、雅各 所立的約。神看顧以色列 人、也知道他們的苦情。」(出埃及記 2:24-25)
對我來說,神對以色列民「主動的作為」實在是「表露無遺」。神的心意是出於祂「不變的應許」、「無比的恩惠」、和「無盡的慈愛」! 神也聽見了我們的哀聲,知道了我們的苦情。阿們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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