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7/10/26;Sec. 9.1;24 of 27)
我, Victor, 領略到: 在利未記 第 23-24 章中,作者摩西曉諭以色列人,提醒他們關於耶和華的一些重要節期 (包括:逾越節、吹角日、住棚節、贖罪日等等)。這都是他們要宣告為聖會的節期。他們要將火祭、燔祭、素祭、祭物、並奠祭、各歸各日、獻給耶和華。以下是相關的經文:
「你曉諭以色列人說、耶和華的節期、你們要宣告為聖會 ( sacred assemblies ) 的節期」 (利 23:2)。
「六日要作工、第七日是聖安息日、當有聖會、你們甚麼工都不可作、這是在你們一切的住處向耶和華守的安息日」 (利 23:3)。
「正月十四日黃昏的時候、是耶和華的逾越節」 (利 23:5)。
「你們要從安息日的次日、獻禾捆為搖祭的那日算起、要滿了七個安息日」 (利 23:15)。
「你曉諭以色列人說、七月初一、你們要守為聖安息日、要吹角作紀念、當有聖會」 (利 23:24)。
「七月初十是贖罪日、你們要守為聖會、並要刻苦己心.也要將火祭獻給耶和華」 (利 23:27)。
「你曉諭以色列人說、這七月十五日是住棚節、要在耶和華面前守這節七日」 (利 23:34)。
「這是耶和華的節期、就是你們要宣告為聖會的節期、要將火祭、燔祭、素祭、祭物、並奠祭、各歸各日、獻給耶和華」 (利 23:37)。
「於是摩西將耶和華的節期、傳給以色列人」 (利 23:44)。
「要吩咐以色列人、把那為點燈搗成的清橄欖油、拿來給你、使燈常常點著」 (利 24:2)。
「有一個以色列婦人的兒子、他父親是埃及人、一日閒遊在以色列人中、這以色列婦人的兒子、和一個以色列人在營裡爭鬥」 (利 24:10)。
「這以色列婦人的兒子褻瀆了聖名、並且咒詛、就有人把他送到摩西那裡.(他母親名叫示羅密、是但支派底伯利的女兒。)」 (利 24:11)。
「把那咒詛聖名的人帶到營外、叫聽見的人都放手在他頭上、全會眾就要用石頭打死他」 (利 24:14)。
「那褻瀆耶和華名的、必被治死、全會眾總要用石頭打死他.不管是寄居的、是本地人、他褻瀆耶和華名的時候、必被治死」 (利 24:16)。
「打死牲畜的、必賠上牲畜.打死人的、必被治死」 (利 24:21)。
「不管是寄居的、是本地人、同歸一例.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」 (利 24:22)。
「於是摩西曉諭以色列人、他們就把那咒詛聖名的人帶到營外、用石頭打死。以色列人就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行了」 (利 24:23)。
對我來說,神在此更特别的指出「凡褻瀆耶和華名的、必被治死!」 這條律法對以色列人來說,可說是「關乎生死」的!難怪乎他們會很仔細地去閱讀利未記中的一字一句!願我們都能「以此為鑑」!阿們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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