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5/15/25;Sec. 5.2;12 of 24)
我, Victor, 領略到: 撒母耳記下 在第 11 & 12 章中講及 大衞藐視耶和華的命令、行他眼中看為惡的事。大衞借亞捫人的刀、殺害赫人烏利亞、又娶了他的妻為妻。以致「刀劍必永不離開大衞的家」,大衞的妃嬪將被賜給別人、「他在日光之下就與他們同寢」。以下是相關的經文:
「過了一年、到列王出戰的時候、大衛又差派約押、率領臣僕和以色列眾人出戰.他們就打敗亞捫人、圍攻拉巴。大衛仍住在耶路撒冷」 (撒下 11:1)。
「一日太陽平西、大衛從床上起來、在王宮的平頂上遊行、看見一個婦人沐浴、容貌甚美」 (撒下 11:2)。
「大衛差人去、將婦人接來.那時他的月經纔得潔淨.他來了、大衛與他同房、他就回家去了」 (撒下 11:4)。
「大衛對烏利亞說、你回家去、洗洗腳罷。烏利亞出了王宮、隨後王送他一分食物」 (撒下 11:8)。
「有人告訴大衛說、烏利亞沒有回家去、大衛就問烏利亞說、你從遠路上來、為甚麼不回家去呢」 (撒下 11:10)。
「大衛吩咐烏利亞說、你今日仍住在這裡、明日我打發你去。於是烏利亞那日和次日住在耶路撒冷」 (撒下 11:12)。
「大衛召了烏利亞來、叫他在自己面前喫喝、使他喝醉.到了晚上、烏利亞出去與他主的僕人一同住宿、還沒有回到家裡去」 (撒下 11:13)。
「次日早晨、大衛寫信與約押、交烏利亞隨手帶去」 (撒下 11:14)。
「信內寫著說、要派烏利亞前進、到陣勢極險之處、你們便退後、使他被殺」 (撒下 11:15)。
「城裡的人出來和約押打仗.大衛的僕人中有幾個被殺的、赫人烏利亞也死了」 (撒下 11:17)。
「從前打死耶路比設〔就是耶路巴力見士師記九章一節〕兒子亞比米勒的是誰呢。豈不是一個婦人、從城上拋下一塊上磨石來、打在他身上、他就死在提備斯麼.你們為甚麼挨近城牆呢.你就說、王的僕人赫人烏利亞也死了」 (撒下 11:21)。
「王向使者說、你告訴約押說、不要因這事愁悶、刀劍或吞滅這人、或吞滅那人、沒有一定的、你只管竭力攻城、將城傾覆.可以用這話勉勵約押」 (撒下 11:25)。
「烏利亞的妻聽見丈夫烏利亞死了、就為他哀哭」 (撒下 11:26)。
「哀哭的日子過了、大衛差人將他接到宮裡、他就作了大衛的妻、給大衛生了一個兒子。但大衛所行的這事、耶和華甚不喜悅」 (撒下 11:27)。
「耶和華差遣拿單去見大衛。拿單到了大衛那裡、對他說、在一座城裡有兩個人.一個是富戶、一個是窮人」 (撒下 12:1)。
「有一客人來到這富戶家裡.富戶捨不得從自己的牛群羊群中、取一隻預備給客人喫、卻取了那窮人的羊羔、預備給客人喫」 (撒下 12:4)。
「大衛就甚惱怒那人、對拿單說、我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、行這事的人該死」 (撒下 12:5)。
「拿單對大衛說、你就是那人.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如此說、我膏你作以色列的王、救你脫離掃羅的手」 (撒下 12:2)。
「你為甚麼藐視耶和華的命令、行他眼中看為惡的事呢。你借亞捫人的刀、殺害赫人烏利亞、又娶了他的妻為妻」 (撒下 12:9)。
「你既藐視我、娶了赫人烏利亞的妻為妻、所以刀劍必永不離開你的家」 (撒下 12:10)。
「耶和華如此說、我必從你家中興起禍患攻擊你.我必在你眼前、把你的妃嬪賜給別人、他在日光之下就與他們同寢」 (撒下 12:11)。
「你在暗中行這事、我卻要在以色列眾人面前、日光之下、報應你」 (撒下 12:12)。
「大衛對拿單說、我得罪耶和華了.拿單說、耶和華已經除掉你的罪.你必不至於死」 (撒下 12:13)。
「拿單就回家去了。耶和華擊打烏利亞妻給大衛所生的孩子、使他得重病」 (撒下 12:15)。
「所以大衛為這孩子懇求神、而且禁食、進入內室、終夜躺在地上」 (撒下 12:16)。
「到第七日、孩子死了。大衛的臣僕不敢告訴他孩子死了、因他們說、孩子還活著的時候、我們勸他、他尚且不肯聽我們的話、若告訴他孩子死了、豈不更加憂傷麼」 (撒下 12:18)。
「到第七日、孩子死了。大衛的臣僕不敢告訴他孩子死了、因他們說、孩子還活著的時候、我們勸他、他尚且不肯聽我們的話、若告訴他孩子死了、豈不更加憂傷麼」 (撒下 12:20)。
「大衛說、孩子還活著、我禁食哭泣、因為我想、或者耶和華憐恤我、使孩子不死、也未可知」 (撒下 12:22)。
「孩子死了我何必禁食.我豈能使他返回呢。我必往他那裡去、他卻不能回我這裡來」 (撒下 12:23)。
「大衛安慰他的妻拔示巴、與他同寢、他就生了兒子、給他起名叫所羅門。耶和華也喜愛他」 (撒下 12:24)。
「就藉先知拿單賜他一個名字叫耶底底亞、因為耶和華愛他」 (撒下 12:25)。
「約押打發使者去見大衛、說、我攻打拉巴、取其水城」 (撒下 12:27)。
「現在你 ( 大衞 ) 要聚集其餘的軍兵來、安營圍攻這城.恐怕我取了這城、人就以我的名叫這城」 (撒下 12:28)。
「奪了亞捫人之王所戴的金冠冕.〔王或作瑪勒堪瑪勒堪即米勒公又名摩洛亞捫族之神名〕其上的金子、重一他連得、又嵌著寶石.人將這冠冕戴在大衛頭上。大衛從城裡奪了許多財物」 (撒下 12:30)。
「將城裡的人、拉出來放在鋸下、或鐵耙下、或鐵斧下、或叫他經過磚兠.〔或作強他們用鋸或用打糧食的鐵器或用鐵斧作工或使在磚兠裡服役〕大衛待亞捫各城的居民、都是如此。其後大衛和眾軍都回耶路撒冷去了」 (撒下 12:31)。
對我來說,神對大衛的行為甚為不悅,但卻沒有擊殺他。這可能是因大衞當塲就立刻在神面前「悔改認罪」。不過,「死罪可免,但是活罪難饒」。最嚴重的懲罰乃是耶和華擊打烏利亞妻給大衛所生的孩子、使他得重病而死。這孩子的名字更是從來沒有被記載過的。無論如何,神的寬容的確是無可限量的!感謝神。阿們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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