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iday, July 10, 2026

利[利未記 (23-24) 之讀後感:


(7/10/26;Sec. 9.1;24 of 27)


我, Victor, 領略到:  在利未記 第 23-24 章中,作者摩西曉諭以色列人,提醒他們關於耶和華的一些重要節期 (包括:逾越節、吹角日、住棚節、贖罪日等等)。這都是他們要宣告為聖會的節期。他們要將火祭、燔祭、素祭、祭物、並奠祭、各歸各日、獻給耶和華。以下是相關的經文:


「你曉諭以色列人說、耶和華的節期、你們要宣告為聖會 ( sacred assemblies ) 的節期」 (利  23:2)。


「六日要作工、第七日是聖安息日、當有聖會、你們甚麼工都不可作、這是在你們一切的住處向耶和華守的安息日」 (利  23:3)。


「正月十四日黃昏的時候、是耶和華的逾越節」 (利  23:5)。


「你們要從安息日的次日、獻禾捆為搖祭的那日算起、要滿了七個安息日」 (利  23:15)。


「你曉諭以色列人說、七月初一、你們要守為聖安息日、要吹角作紀念、當有聖會」 (利  23:24)。


「七月初十是贖罪日、你們要守為聖會、並要刻苦己心.也要將火祭獻給耶和華」 (利  23:27)。


「你曉諭以色列人說、這七月十五日是住棚節、要在耶和華面前守這節七日」 (利  23:34)。


「這是耶和華的節期、就是你們要宣告為聖會的節期、要將火祭、燔祭、素祭、祭物、並奠祭、各歸各日、獻給耶和華」 (利  23:37)。


「於是摩西將耶和華的節期、傳給以色列人」 (利  23:44)。


「要吩咐以色列人、把那為點燈搗成的清橄欖油、拿來給你、使燈常常點著」 (利  24:2)。


「有一個以色列婦人的兒子、他父親是埃及人、一日閒遊在以色列人中、這以色列婦人的兒子、和一個以色列人在營裡爭鬥」 (利  24:10)。


「這以色列婦人的兒子褻瀆了聖名、並且咒詛、就有人把他送到摩西那裡.(他母親名叫示羅密、是支派底伯利的女兒。)」 (利  24:11)。


「把那咒詛聖名的人帶到營外、叫聽見的人都放手在他頭上、全會眾就要用石頭打死他」 (利  24:14)。


「那褻瀆耶和華名的、必被治死、全會眾總要用石頭打死他.不管是寄居的、是本地人、他褻瀆耶和華名的時候、必被治死」 (利  24:16)。


打死牲畜的、必賠上牲畜.打死人的、必被治死」 (利  24:21)。


「不管是寄居的、是本地人、同歸一例.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」 (利  24:22)。


「於是摩西曉諭以色列人、他們就把那咒詛聖名的人帶到營外、用石頭打死。以色列人就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行了」 (利  24:23)。


對我來說,神在此更特别的指出「凡褻瀆耶和華名的、必被治死!」  這條律法對以色列人來說,可說是「關乎生死」的!難怪乎他們會很仔細地去閱讀利未記中的一字一句!願我們都能「以此為鑑」!阿們!

Tuesday, July 07, 2026

利[利未記 (21-22) 之讀後感:


(7/7/26;Sec. 9.1;22 of 27)


我, Victor, 領略到:  在利未記 第 21-22 章中,作者摩西曉諭以色列人,提醒他們「耶和華」就是那位把他們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神。作祭司的更要遠離以色列人所「分別為聖」歸給神的聖物、免得褻瀆神的聖名。以下是相關的經文:


「耶和華對摩西說、你告訴亞倫子孫作祭司的說、祭司不可為民中的死人沾染自己」 (利  21:1)。


「祭司既在民中為首、就不可從俗沾染自己」 (利  21:4)。


「要歸神為聖、不可褻瀆神的名、因為耶和華的火祭、就是神的食物、是他們獻的、所以他們要成為聖」 (利  21:6)。


「不可娶妓女、或被污的女人為妻.也不可娶被休的婦人為妻、因為祭司是歸 神為聖」 (利  21:7)。


「祭司的女兒若行淫、辱沒自己、就辱沒了父親、必用火將他焚燒」 (利  21:9)。


「你告訴亞倫說、你世世代代的後裔、凡有殘疾的、都不可近前來獻他神的食物」 (利  21:17)。


「駝背的、矮矬的、眼睛有毛病的、長癬的、長疥的、或是損壞腎子的( damaged testicles ) 、都不可近前來」 (利  21:20)。


神的食物、無論是聖的、至聖的、他都可以喫」 (利  21:22)。


「但不可進到幔子前、也不可就近壇前、因為他有殘疾、免得褻瀆我的聖所、我是叫他成聖的耶和華」 (利  21:23)。


「你吩咐亞倫和他子孫說、要遠離以色列人所分別為聖歸給我的聖物、免得褻瀆我的聖名.我是耶和華」 (利  22:2)。


「所以他們要守我所吩咐的、免得輕忽了、因此擔罪而死.我是叫他們成聖的耶和華」 (利  22:9)。


「若有人誤喫了聖物、要照聖物的原數加上五分之一、交給祭司」 (利  22:14)。


「你曉諭亞倫和他子孫、並以色列眾人說、以色列家中的人、或在以色列中寄居的、凡獻供物、無論是所許的願、是甘心獻的、就是獻給耶和華作燔祭的」 (利  22:18)。


「凡從牛群、或是羊群中、將平安祭獻給耶和華、為要還特許的願、或是作甘心獻的、所獻的必純全無殘疾的、纔蒙悅納」 (利  22:21)。


「你們獻感謝祭給耶和華、要獻得可蒙悅納」 (利  22:29)。


「你們要謹守遵行我的誡命.我是耶和華」 (利  22:31)。


「你們不可褻瀆我的聖名.我在以色列人中、卻要被尊為聖、我是叫你們成聖的耶和華」 (利  22:32)。


「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、作你們的 神.我是耶和華」 (利  22:33)。


對我來說,神在此書中常常直接了當地說道「我是耶和華」。這是極為重要的宣告。但願我們在神面前常存敬畏的心,竭力內外都保持聖潔,因為神是聖潔的!阿們!

Friday, July 03, 2026

利[利未記 (19-20) 之讀後感:


(7/3/26;Sec. 9.1;20 of 27)


我, Victor, 領略到:  在利未記 第 19-20 章中,作者摩西曉諭以色列人,提醒他們要謹守遵行神一切的律例、典章。因為「祂是耶和華」、是「他們的神」。神更要求他們「分別為聖、成為聖潔」,因為「神是聖潔的」。以下是相關的經文:


「你曉諭以色列全會眾說、你們要聖潔、因為我耶和華你們的神是聖潔的」 (利  19:2)。


「你們各人都當孝敬父母.也要守我的安息日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」 (利  19:3)。


「你們不可偏向虛無的神、也不可為自己鑄造神像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」 (利  19:4)。


「你們獻平安祭給耶和華的時候、要獻得可蒙悅納」 (利  19:5)。


「在你們的地收割莊稼、不可割盡田角、也不可拾取所遺落的」 (利  19:9)。


「不可摘盡葡萄園的果子、也不可拾取葡萄園所掉的果子、要留給窮人和寄居的.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」 (利  19:10)。


「不可咒罵聾子.也不可將絆腳石放在瞎子面前.只要敬畏你的神我是耶和華」 (利  19:14)。


「不可報仇、也不可埋怨你本國的子民、卻要愛人如己我是耶和華」 (利  19:18)。


「你們要守我的律例。不可叫你的牲畜與異類配合.不可用兩樣攙雜的種、種你的地.也不可用兩樣攙雜的料作衣服、穿在身上」 (利  19:19)。


「你們到了迦南地、栽種各樣結果子的樹木、就要以所結的果子如未受割禮的一樣三年之久、你們要以這些果子、如未受割禮的是不可喫的」 (利  19:23)。


「但第四年所結的果子、全要成為聖、用以讚美耶和華」 (利  19:24)。


第五年你們要喫那樹上的果子、好叫樹給你們結果子更多.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」 (利  19:25)。


「不可為死人用刀劃身、也不可在身上刺花紋我是耶和華」 (利  19:28)。


「你們要守我的安息日、敬我的聖所.我是耶和華」 (利  19:30)。


不可偏向那些交鬼的、和行巫術的不可求問他們、以致被他們玷污了.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」 (利  19:31)。


「在白髮的人面前、你要站起來、也要尊敬老人、又要敬畏你的神我是耶和華」 (利  19:32)。


「要用公道天平公道法碼公道升斗公道秤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、曾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」 (利  19:36)。


「你們要謹守遵行我一切的律例、典章.我是耶和華」 (利  19:37)。


「你還要曉諭以色列人說、凡以色列人、或是在以色列中寄居的外人、把自己的兒女獻給摩洛的總要治死他.本地人要用石頭把他打死」 (利  20:2)。


「人偏向交鬼的、和行巫術的、隨他們行邪淫、我要向那人變臉、把他從民中剪除」 (利  20:6)。


「你們要謹守遵行我的律例.我是叫你們成聖耶和華」 (利  20:8)。


「人若與男人苟合、像與女人一樣、他們二人行了可憎的事、總要把他們治死、罪要歸到他們身上」 (利  20:13)。


「我在你們面前所逐出的國民  ( losing their passports ) 、你們不可隨從他們的風俗、因為他們行了這一切的事、所以我厭惡他們」 (利  20:23)。


「所以你們要把潔淨、和不潔淨的禽獸、分別出來、不可因我給你們分為不潔淨的禽獸、或是滋生在地上的活物、使自己成為可憎惡的」 (利  20:25)。


「你們要歸我為聖、因為我耶和華是聖的、並叫你們與萬民有分別、使你們作我的民」 (利  20:26)。


「無論男女、是交鬼的、或行巫術的總要治死他們、人必用石頭把他們打死、罪要歸到他們身上」 (利  20:27)。


對我來說,以色列人在迦南的第四年所結的果子、全要成為聖、用以讚美耶和華」。神在此所要求的是「一顆單純感謝的心」。神藉摩西指示他們向神表達感謝 ( gratitude ) 的渠道乃是去獻上三種「感恩的祭」:燔祭(Burnt Offering)、素祭(Meal Offering、和 平安祭 (Peace Offering)。雖然我們今天作基督徒的再不需要 如以色列人一般 按時在壇上向神獻祭(因為基督已成全了律法),但我們在神面前對祂所表達之「感恩的心」卻不要停止。感謝神的啟示!阿們!

Saturday, June 27, 2026

利[利未記 (17-18) 之讀後感:


(6/27/26;Sec. 9.1;18 of 27)


我, Victor, 領略到:  在利未記 第 17-18 章中,作者摩西曉諭以色列人,講及他們要守神所吩咐的,免得他們隨從那些可憎的惡俗。就是在他們們以先的人所常行的,以致玷污了自己。耶和華是他們的神。以下是相關的經文:


「凡以色列家中的人、宰公牛、或是綿羊羔、或是山羊、不拘宰於營內營外、」 (利  17:3)。


「若未曾牽到會幕門口、耶和華的帳幕前、獻給耶和華為供物、流血的罪必歸到那人身上.他流了血、要從民中剪除」 (利  17:4)。


「這是為要使以色列人、把他們在田野裡所獻的祭、帶到會幕門口、耶和華面前、交給祭司、獻與耶和華為平安祭」 (利  17:5)。


「他們不可再獻祭給他們行邪淫所隨從的鬼魔 ( goat idols ) .〔原文作公山羊〕這要作他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」 (利  17:7)。


「因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.我把這血賜給你們、可以在壇上為你們的生命贖罪.因血裡有生命、所以能贖罪」 (利  17:11)。


「論到一切活物的生命、就在血中、所以我對以色列人說、無論甚麼活物的血、你們都不可喫、因為一切活物的血、就是他的生命.凡喫了血的必被剪除」 (利  17:14)。


「你們從前住的埃及地、那裡人的行為、你們不可效法、我要領你們到的迦南地、那裡人的行為、也不可效法.也不可照他們的惡俗行」 (利  18:3)。


「所以你們要守我的律例典章.人若遵行、就必因此活著.我是耶和華」 (利  18:5)。


不可露了婦人的下體、又露他女兒的下體、也不可娶他孫女、或是外孫女、露他們的下體、他們是骨肉之親、這本是大惡」 (利  18:17)。


「不可與男人苟合、像與女人一樣、這本是可憎惡的」 (利  18:22)。


「不可與獸淫合、玷污自己.女人也不可站在獸前、與他淫合、這本是逆性的事」 (利  18:23)。


「在這一切的事上、你們都不可玷污自己、因為我在你們面前所逐出的列邦、在這一切的事上、玷污了自己」 (利  18:24)。


「連地也玷污了、所以我追討那地的罪孽、那地也吐出他的居民」 (利  18:25)。


「故此、你們要守我的律例典章.這一切可憎惡的事、無論是本地人、是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、都不可行」 (利  18:26)。


「無論甚麼人、行了其中可憎的一件事、必從民中剪除」 (利  18:29)。


「所以你們要守我所吩咐的、免得你們隨從那些可憎的惡俗、就是在你們以先的人所常行的、以致玷污了自己.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」 (利  18:30)。


對我來說,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。神把耶穌基督的寶血賜給世人 救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為世人的生命贖罪。因為祂無罪的寶血裡有生命,所以祂能替人贖罪。願我們緊記:「如何能除掉我罪?靠我救主基督寶血。如何能重造生命?靠我救主基督寶血。」阿們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