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uesday, August 12, 2025

拉[以斯拉記 (9-10) 之讀後感:

(8/12/25;Sec. 6.1;10 of 10)


我, Victor, 領略到:  以斯拉記 在第  9 & 10 章中講及 以斯拉 清楚地指出 以色列民、祭司、和利未人的罪惡——他們娶了外邦的女子為妻,並且生兒育女。他們唯一能夠「重回正軌」的方法就是與她們離婚,並且拋棄親生兒女。以下是相關的經文:


「這事作完了、眾首領來見我、說、以色列民和祭司、並利未人、沒有離絕迦南人、赫人、比利洗人、耶布斯人、亞捫人、摩押人、埃及人、亞摩利人、仍效法這些國的民、行可憎的事」 (拉  9:1)。


「因他們為自己和兒子、娶了這些外邦女子為妻、以致聖潔的種類和這些國的民混雜.而且首領和官長、在這事上為罪魁」 (拉  9:2)。


「我一聽見這事、就撕裂衣服和外袍、拔了頭髮和鬍鬚、驚懼憂悶而坐」 (拉  9:3)。


「凡為以色列神言語戰兢的、都因這被擄歸回之人所犯的罪、聚集到我這裡來.我就驚懼憂悶而坐、直到獻晚祭的時候」 (拉  9:4)。


「我們的神阿、既是如此、我們還有甚麼話可說呢.因為我們已經離棄你的命令」 (拉  9:10)。


「就是你藉你僕人眾先知所吩咐的、說、你們要去得為業之地是污穢之地、因列國之民的污穢、和可憎的事、叫全地從這邊直到那邊、滿了污穢」 (拉  9:11)。


「所以不可將你們的女兒嫁他們的兒子、也不可為你們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、永不可求他們的平安、和他們的利益、這樣你們就可以強盛、喫這地的美物、並遺留這地給你們的子孫永遠為業」 (拉  9:12)。


「耶和華以色列的神阿、因你是公義的、我們這剩下的人纔得逃脫、正如今日的光景.看哪、我們在你面前有罪惡、因此無人在你面前站立得住」 (拉  9:15)。


「以斯拉禱告、認罪哭泣、俯伏在神殿前的時候、有以色列中的男女孩童、聚集到以斯拉那裡、成了大會.眾民無不痛哭」 (拉  10:1)。


「屬以攔的子孫、耶歇的兒子示迦尼、對以斯拉說、我們在此地娶了外邦女子為妻、干犯了我們的神、然而以色列人還有指望 (拉  10:2)。


「現在當與我們的神立約、休這一切的妻離絕他們所生的、照著我主和那因神命令戰兢之人所議定的、按律法而行」 (拉  10:3)。


「凡不遵首領和長老所議定三日之內不來的、就必抄他的家、使他離開被擄歸回之人的會」 (拉  10:8)。


「祭司以斯拉站起來、對他們說、你們有罪了.因你們娶了外邦的女子為妻、增添以色列人的罪惡」 (拉  10:10)。


「現在當向耶和華你們列祖的神認罪、遵行他的旨意、離絕這些國的民、和外邦的女子」 (拉  10:11)。


「會眾都大聲回答說、我們必照著你的話行」 (拉  10:12)。


「在祭司中查出娶外邦女子為妻的、就是耶書亞的子孫約薩達的兒子、和他弟兄瑪西雅、以利以謝、雅立、基大利」 (拉  10:18)。


「他們便應許必休他們的妻.他們因有罪、就獻群中的一隻公綿羊贖罪」 (拉  10:19)。


「音麥的子孫中、有哈拿尼、西巴第雅」 (拉  10:20)。


「尼波的子孫中、有耶利、瑪他提雅、撒拔、西比拿、雅玳、約珥、比拿雅」 (拉  10:43)。


「這些人都娶了外邦女子為妻、其中也有生了兒女的」 (拉  10:44)。


對我來說,以斯拉對神誡命的執著是無容置疑的。雖然,他要求「與外邦女子離婚」的行動或許是「不近人情」,但是他真的是「貫徹始終」地遵從神「絕對的旨意」,目的就是讓以色列民「聖潔」。他這看重神誡命的態度,真的是值得我們去學習。願主憐憫我們「人性輭弱」的罪。阿們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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