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09/07/24;Sec. 3.1;28 of 36)
我, Victor, 領略到: 「民數記」第 27、28 章提及女性的分產權利——「你也要曉諭以色列人說、人若死了沒有兒子、就要把他的產業歸給他的女兒」 (民 27:8)。以下是相關的經文:
「耶和華曉諭摩西說。西羅非哈的女兒說的有理。你定要在(她) 們父親的弟兄中、把地分給(她) 們為業.要將(她) 們父親的產業歸給 (她) 們。你也要曉諭以色列人說、人若死了沒有兒子、就要把他的產業歸給他的女兒。他若沒有女兒、就要把他的產業給他的弟兄。他若沒有弟兄、就要把他的產業給他父親的弟兄。他父親若沒有弟兄、就要把他的產業給他族中最近的親屬、他便要得為業.這要作以色列人的律例、典章、是照耶和華吩咐摩西的」 (民 27:6-11)。
此外,第27 篇記載了「摩西被判的大懲罰」,反映出神的公義。「因為你們在尋的曠野、當會眾爭鬧的時候、違背了我的命、沒有在湧水之地會眾眼前尊我為聖。(這水、就是尋的曠野加低斯米利巴水。)」 (民 27:14)。摩西實在是無話可說。但他仍信靠神,他仍然為以色列的將來鋪路。他向神祈求説,「願耶和華萬人之靈的神、立一個人治理會眾」 (民 27:16)。對此,神回應了。以下是相關的經文:
「耶和華對摩西說、嫩的兒子約書亞、是心中有聖靈的、你將他領來按手在他頭上。 … … 又將你的尊榮給他幾分、使以色列全會眾都聽從他。 … … 按手在他頭上、囑咐他、是照耶和華藉摩西所說的話」 (民 27:18, 20, 23)。
最後,民數記在第28 章 (和29 章) ,仔細地記錄以色列民在聖殿中守節時要遵從的宗教禮儀。大致上包括以下節期:
- 「你要吩咐以色列人說、獻給我的供物、就是獻給我作馨香火祭的食物、你們要按日期獻給我」 (民 28:2)。
- 「當安息日、要獻兩隻沒有殘疾一歲的公羊羔、並用調油的細麵伊法十分之二為素祭、又將同獻的奠祭獻上」 (民 28:9)。
- 「每月朔、你們要將兩隻公牛犢、一隻公綿羊、七隻沒有殘疾一歲的公羊羔、獻給耶和華為燔祭」 (民 28:11)。
- 「正月十四日、是耶和華的逾越節」 (民 28:16)。
- 「這月十五日是節期、要喫無酵餅七日」 (民 28:17)。
- 「七七節莊稼初熟、你們獻新素祭給耶和華的日子、當有聖會、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作」(民 28:26)。
對我來說,耶和華是一位有規矩、有定例、有尊嚴的神。尤其是當神住在以色列民中間的時候,他們更必須「額外小心」,以免觸怒神而招致嚴重的懲罰。作為今天的基督徒,願我們在親近神的時候,務必小心謹慎、敬虔度日!阿們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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