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unday, September 08, 2024

民數記 (29-30) 之讀後感:

(09/08/24Sec. 3.130 of 36)

, Victor, 領略到:  「民數記」第 29 章承接上一章,繼續提及「其它節期」的宗教儀式。以下是相關的經文:


七月初一日、你們當有聖會、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作、是你們當守為吹角的日子 … …  七月初十日、你們當有聖會、要刻苦己心、甚麼工都不可作。 … … 七月十五日、你們當有聖會、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作、要向耶和華守節七日 … …  這些祭要在你們的節期獻給耶和華、都在所許的願、並甘心所獻的以外、作為你們的燔祭、素祭、奠祭、和平安祭 (  29:1, 7, 12, 39)


緊接下來,民數記第 30 章也詳列有關「許願方面」的規定。例如,若有女性有許願的話,她的「父親」或「丈夫」是有「為她作主」的權利——他享有權利、可以「在他聽見的當日 24 小時之內」推翻她所許的願。以下是相關的經文:


「人若向耶和華許願、或起誓、要約束自己、就不可食言、必要按口中所出的一切話行。女子年幼還在父家的時候、若向耶和華許願要約束自己。 … … 女子年幼還在父家的時候、若向耶和華許願要約束自己。他若出了嫁、有願在身、或是口中出了約束自己的冒失話。 … … 他丈夫聽見的日子、若不應承、就算廢了他所許的願和他出口約束自己的冒失話、耶和華也必赦免他寡婦、或是被休的婦人所許的願、就是他約束自己的話、都要為定」 (  30:2-3, 5-6, 8-9)


「丈夫聽見卻向他默默不言、也沒有不應承、他所許的願、並約束自己的話、就都要為定。丈夫聽見的日子、若把這兩樣全廢了、婦人口中所許的願、或是約束自己的話、就都不得為定、因他丈夫已經把這兩樣廢了.耶和華也必赦免他。凡他所許的願、和刻苦約束自己所起的誓、他丈夫可以堅定、也可以廢去 … … 這是丈夫待妻子父親待女兒女兒年幼還在父家、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律例」 (  30:11-13, 16)


對我來說,神所吩咐的典章律例之目的,是叫以色列民能夠「忠心順服、行在神的道路 His Way」之上,既不偏也不倚。願我們也能學習這樣順服地「行在神的旨意」之中!阿們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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