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3/23/25;Sec. 4.3;2 of 13)
我, Victor, 領略到: 希伯來書 在第 1 & 2 章中講及耶穌是「神的兒子」。因為祂是神,所以祂也擁有神聖的「素質 ( attributes ) 」;其權柄和能力也包括:創造 ( creation )、救贖 ( salvation )、和審判 ( judgment )。以下是相關的經文:
「神既在古時藉著眾先知、多次多方的曉諭列祖」 (來 1:1)。
「就在這末世、藉著他兒子曉諭我們、又早已立他為承受萬有的、也曾藉著他創造諸世界」 (來 1:2)。
「他是神榮耀所發的光輝、是神本體的真像、常用他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、他洗淨了人的罪、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邊」 (來 1:3)。
「他所承受的名、既比天使的名更尊貴、就遠超過天使」 (來 1:4)。
「所有的天使、神從來對那一個說、『你是我的兒子、我今日生你。』又指著那一個說、『我要作他的父、他要作我的子。』」 (來 1:5)。
「論到子卻說、『神阿、你的寶座是永永遠遠的、你的國權是正直的」 (來 1:8)。
「你喜愛公義、恨惡罪惡.所以神、就是你的 神、用喜樂油 ( Oil of Joy ) 膏你、勝過膏你的同伴。』」 (來 1:9)。
「又說、『主阿、你起初立了地的根基、天也是你手所造的」 (來 1:10)。
「所有的天使、神從來對那一個說、『你坐在我的右邊、等我使你仇敵作你的腳凳。』」 (來 1:13)。
「天使豈不都是服役的靈、奉差遣為那將要承受救恩的人效力麼」 (來 1:14)。
「所以我們當越發鄭重 ( pay the most careful attention to ) 所聽見的道理、恐怕我們隨流失去」 (來 2:1)。
「我們若忽略這麼大的救恩、怎能逃罪呢.這救恩起先是主親自講的、後來是聽見的人給我們證實了」(來 2:3)。
「神又按自己的旨意、用神蹟奇事、和百般的異能、並聖靈的恩賜、同他們作見證」 (來 2:4)。
「惟獨見那成為比天使小一點 (= 人 )的耶穌、〔或作惟獨見耶穌暫時比天使小〕因為受死的苦、就得了尊貴榮耀為冠冕、叫他因著 神的恩、為人人嘗了死味」 (來 2:9)。
「原來那為萬物所屬、為萬物所本的、要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裡去、使救他們的元帥、因受苦難得以完全、本是合宜的」 (來 2:10)。
「他並不救拔天使、乃是救拔亞伯拉罕的後裔」 (來 2:16)。
「所以他凡事該與他的弟兄相同、為要在神的事上、成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、為百姓的罪獻上挽回祭」(來 2:17)。
「他自己既然被試探而受苦、就能搭救被試探的人」 (來 2:18)。
對我來說,耶穌是絕對的完全人。所以祂比天使微少一點。但這只是暫時的。因為祂會被神升高,比天使( 服役的靈 )更好 ( better ) 、更優越的 ( more superior ) !這真的是人的榮耀!阿們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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