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3/27/25;Sec. 4.3;8 of 13)
我, Victor, 領略到: 希伯來書 在第 7 & 8 章中講及耶穌是「永遠的大祭司」,祂誠然是「麥基洗德」級數的「可帶來永遠平安」之「撒冷仁義王」。祂比任何在「律法之下」、「亞倫承傳」、「屬條例」的大祭司更為「超越 superior 」,因為這中保的職份不單是照著 「無窮不能毀壞 之 生命大能」而成就,更是憑著「神永遠的誓約」而堅立。最重要的是大祭司耶穌為世人所犯的罪而付出的犧牲是「永遠有效」的。以下是相關的經文:
「這麥基洗德、就是撒冷王、又是至高神的祭司、本是長遠為祭司的.他當亞伯拉罕殺敗諸王回來的時候、就迎接他、給他祝福」 (來 7:1)。
「亞伯拉罕也將自己所得來的、取十分之一給他.他頭一個名翻出來、就是仁義王、他又名撒冷王、就是平安王 ( King of Salem ) 的意思」 (來 7:2)。
「你們想一想、先祖亞伯拉罕、將自己所擄來上等之物取十分之一給他、這人是何等尊貴呢」 (來 7:4)。
「我們的主分明是從猶大出來的.但這支派、摩西並沒有提到祭司」 (來 7:14)。
「 ( 耶穌 ) 他成為祭司、並不是照 屬肉體的條例 ( not on the basis of a regulation as to his ancestry ) 、乃是照 無窮之生命的大能 ( on the basis of the power of an indestructible life ) .〔無窮原文作不能毀壞〕」 (來 7:16)。
「因為有給他作見證的說、『你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。』」 (來 7:17)。
「(律法原來一無所成)就引進了更美的指望、靠這指望我們便可以進到神面前」 (來 7:19)。
「再者、耶穌為祭司、並不是不起誓立的」 (來 7:20)。
「至於那些祭司、原不是起誓立的、只有耶穌是起誓立的.因為那立他的對他說、『主起了誓決不後悔、你是永遠為祭司。』」 (來 7:21)。
「既是起誓立的、耶穌就作了更美之約的中保」 (來 7:22)。
「這位既是永遠常存的、他祭司的職任、就長久不更換」 (來 7:24)。
「凡靠著他進到神面前的人、他都能拯救到底.因為他是長遠活著、替他們祈求」 (來 7:25)。
「他不像那些大祭司、每日必須先為自己的罪、後為百姓的罪獻祭、因為他只一次將自己獻上、就把這事成全了」 (來 7:27)。
「律法本是立軟弱的人為大祭司.但在律法以後起誓的話、是立兒子為大祭司、乃是成全到永遠的」 (來 7:28)。
「我們所講的事、其中第一要緊的、就是我們有這樣的大祭司、已經坐在天上至大者寶座的右邊」 (來 8:1)。
「在聖所、就是真帳幕裡、作執事.這帳幕是主所支的 ( set up ) 、不是人所支的」 (來 8:2)。
「如今耶穌所得的職任是更美的、正如他作更美之約的中保.這約 原是憑更美之應許立的」 (來 8:6)。
「主又說、『那些日子以後、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.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、寫在他們心上、我要作他們的神、他們要作我的子民」 (來 8:10)。
「既說新約。就以前約為舊了。但那漸舊漸衰的、就必快歸無有了」 (來 8:13)。
對我來說,耶穌是我們「永遠的大祭司」。祂已經坐在天上「至高至大者寶座的右邊」每時每刻都為我們祈禱。我們真的是「夫復何求」!阿們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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