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3/30/25;Sec. 4.3;10 of 13)
我, Victor, 領略到: 希伯來書 在第 9 & 10 章中講及耶穌是「最有效的永遠大祭司」。我們憑著耶穌基督單單一次的獻上祂的身體、就可以得以成聖。祂乃是永遠的贖罪祭。現在祂已經在神的右邊坐下了。以下是相關的經文:
「那頭一層帳幕作現今的一個表樣、所獻的禮物和祭物、就著良心說、都不能叫禮拜的人得以完全」 (來 9:9)。
「這些事連那飲食和諸般洗濯的規矩、都不過是屬肉體的條例、命定到振興的時候為止 ( external regulations applying until the time of the new order ) 」 (來 9:10)。
「但現在基督已經來到、作了將來美事的大祭司、經過那更大更全備的帳幕、不是人手所造也不是屬乎這世界的」 (來 9:11)。
「並且不用山羊和牛犢的血、乃用自己的血、只一次進入聖所、成了永遠贖罪的事」 (來 9:12)。
「何況基督藉著永遠的靈、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神、他的血豈不更能洗淨你們的心〔原文作良心〕除去你們的死行、使你們事奉那永生 神麼」 (來 9:14)。
「所以前約也不是不用血立的」 (來 9:18)。
「 ( 摩西說:) 『這血就是神與你們立約的憑據。』」 (來 9:20)。
「照著天上樣式作的物件、必須用這些祭物去潔淨.但那天上的本物、自然當用更美的祭物去潔淨」 (來 9:23)。
「因為基督並不是進了人手所造的聖所、(這不過是真聖所的影像)乃是進了天堂、如今為我們顯在神面前」 (來 9:24)。
「如果這樣、他從創世以來、就必多次受苦了.但如今在這末世顯現一次、把自己獻為祭、好除掉罪」(來 9:26)。
「像這樣、基督既然一次被獻、擔當了多人的罪、將來要向那等候他的人第二次顯現、並與罪無關、乃是為拯救他們」 (來 9:28)。
「律法既是將來美事的影兒、不是本物的真像、總不能藉著每年常獻一樣的祭物、叫那近前來的人得以完全」 (來 10:1)。
「所以基督到世上來的時候、就說、『神阿、祭物和禮物是你不願意的、你曾給我預備了身體」 (來 10:5)。
「後又說、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.可見他是除去在先的、為要立定在後的」 (來 10:9)。
「我們憑這旨意、靠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他的身體、就得以成聖」 (來 10:10)。
「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、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了」 (來 10:12)。
「因為他一次獻祭、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」 (來 10:14)。
「以後就說、『我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、和他們的過犯。』」 (來 10:17)。
「弟兄們、我們既因耶穌的血、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」 (來 10:19)。
「並我們心中天良的虧欠已經灑去、身體用清水洗淨了、就當存著誠心、和充足的信心、來到神面前」(來 10:22)。
「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、若故意犯罪、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」 (來 10:26)。
「何況人踐踏神的兒子、將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當作平常、又褻慢施恩的聖靈、你們想、他要受的刑罰該怎樣加重呢」 (來 10:29)。
「落在永生神的手裡、真是可怕的」 (來 10:31)。
「只是義人必因信得生、〔義人有古卷作我的義人〕他若退後、我心裡就不喜歡他。』」 (來 10:38)。
對我來說,救恩雖然是單靠神的恩典而不是靠人的作為。但是,要持守此恩典仍然需要我們延續地去相信神,以免「臨尾香」而「哀哭切齒!願我們緊記!阿們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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