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unday, August 18, 2024

民數記 (13-14) 之讀後感:

(08/18/24Sec. 3.114 of 36)


, Victor, 領略到 「民數記」第 1314 章提及神在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之後的第一個軍事指令:窺探迦南地。以下是一些觀察:


(觀察 1) 在十二個探子之中,其中有十個探子(83%) 不相信神的能力,祇從人的角度去看。這引來神的烈怒咒詛,並按照他們所花上的四十天偵查 (每天一年),去定下在曠野遊盪四十年的懲罰——終生不能進入迦南地。


(觀察 2) 迦勒和約書亞卻是 “唯二” 的例外。「迦勒在摩西面前安撫百姓、說、我們立刻上去得那地罷、我們足能得勝。 … … 窺探地的人中、嫩的兒子約書亞、和耶孚尼的兒子迦勒、撕裂衣服。 … … 耶和華若喜悅我們、就必將我們領進那地、把地賜給我們、那地原是流奶與蜜之地。但你們不可背叛耶和華、也不要怕那地的居民、因為他們是我們的食物、並且蔭庇他們的已經離開他們、有耶和華與我們同在、不要怕他們。但全會眾說、拿石頭打死他們二人。忽然耶和華的榮光、在會幕中向以色列眾人顯現」 (  13:30 ; 14:6, 8-10)


(觀察 3) 耶和華滿有恩慈,以摩西的乞求為念——「我要用瘟疫擊殺他們、使他們不得承受那地、叫你的後裔成為大國、比他們強勝。 … … 如今你若把這百姓殺了、如殺一人、那些聽見你名聲的列邦必議論說。 … … 現在求主大顯能力、照你所說過的話說。… … 求你照你的大慈愛、赦免這百姓的罪孽、好像你從埃及到如今、常赦免他們一樣。耶和華說、我照著你的話赦免了他們」 (  14:12, 15, 17, 19-20)


(觀察 4) 耶和華嚴待發怨言的人,所要擔當的懲罰都是有根有據的——「你們的屍首必倒在這曠野、並且你們中間凡被數點、從二十歲以外向我發怨言的。必不得進我起誓應許叫你們住的那地、惟有耶孚尼的兒子迦勒和嫩的兒子約書亞、纔能進去。但你們的婦人孩子、就是你們所說、要被擄掠的、我必把他們領進去、他們就得知你們所厭棄的那。至於你們、你們的屍首必倒在這曠野。你們的兒女必在曠野飄流四十年、擔當你們淫行的罪、直到你們的屍首在曠野消滅。按你們窺探那地的四十日、一年頂一日、你們要擔當罪孽四十年、就知道我與你們疏遠了。我耶和華說過、我總要這樣待這一切聚集敵我的惡會眾、他們必在這曠野消滅、在這裡死亡」 (  14:29-35)


對我來說,神從亙古到永遠的應許與原則是從來不會改變的!阿們!

No comments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