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ednesday, May 29, 2024

約翰福音 (3-4) 之讀後感:

(05/29/24Sec. 2.24 of 21)


, Victor, 領略到 約翰福音第三章,講及「重生」的真理。在四福音書之中,祇有「使徒約翰」才記載了有關「主耶穌與尼哥底母討論重生」 (  3:1-15)


這裡所討論的「重生」,不是「肉身的重生」,乃是「從靈的重生」。


尼哥底母 (法利賽人、猶太人的官、以色列人的教師) 並不明白,所以主耶穌教導他兩個重要的「永生真理」:


「永生真理」#1 :「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、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,叫一切信他的都得永生」 (  3:14-15)。這裡的背景是:「聖經在舊約中記載以色列民在曠野因埋怨神 (犯罪)、而被神判以被火蛇 (咒詛咬死。後來神指示摩西去製造一條銅蛇、掛在杆子上,凡被咬的,一望這蛇,就必得活」(民數記  21:4-9)。在此提到「如何得活」。但真正的重點乃是:摩西不是救贖者;「被高舉在十字架上的主耶穌」才是真正的「使人得活」之救贖者!


「永生真理」#2:「神愛世人、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、叫一切信他的、不至滅亡、反得永生」 (  3:16)。「要得救」是最清楚不過的:凡相信耶穌的,祇需「望著主」便可得救!


根據「約翰福音」第三章的記載:「耶穌回答說、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、人若不重生、就不能見神的國。尼哥底母說、人已經老了、如何能重生呢.豈能再進母腹生出來麼。耶穌說、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、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、就不能進神的國」 ( 3:3-5)


對我來說,我學習到「重生得救」便可「見神的國」!「相信主耶穌」就可「從聖靈而重生」、「得救」、「進入神的國」!感謝神!阿們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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