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06/04/24;Sec. 2.2;16 of 21)
我, Victor, 領略到: 基督徒要藉「神的話語」和「彼此相愛」,才能「常在主裡面」敏銳地接受「聖靈的責備」。
主耶穌說:「我是真葡萄樹、我父是栽培的人」(約 15:1)。
祂更叮嚀門徒們要「常在」祂的𥚃面。其秘訣就是把「祂的話」常常藏在心裏。祂説:「你們要常在我裡面、我也常在你們裡面。 … 你們若常在我裡面、我的話也常在你們裡面」(約 15:4a, 15:7a)。
此外,我們也可以「常在」主的愛裏。其秘訣就是遵守「主的命令」——「彼此相愛」。
祂説:「你們若遵守我的命令、就常在我的愛裡.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、常在他的愛裡。… 你們要彼此相愛、像我愛你們一樣、這就是我的命令」(約 15:10, 15:12)。
另外,在約翰福音 第 16 章中,主耶穌清楚地指出:「聖靈既來了、就要叫世人為罪、為義、為審判、自己責備自己」(約 16:8)。
為什麼世人要自責呢?主接著就解釋說:
(1)「為罪、是因他們不信我」(約 16:9)。
(2)「為義、是因我往父那裡去、你們就不再見我」(約 16:10)。
(3)「為審判、是因這世界的王受了審判」(約 16:11)。
對我來說,主在升天之後差派「聖靈」來進入信徒的心裏,永遠與我們同在。聖靈會幫助我們以「神的話語」來充滿我們的心,以致我們能「為罪惡」、「為公義」、「為審判」的原故,常常自省!這樣,我們就可以「享受神的愛」、因「彼此相愛」而「常在祂𥚃面」了!阿們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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