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06/17/24;Sec. 2.3;22 of 28)
我, Victor, 領略到: 「律法的因素」可說是貫穿了「使徒保羅」在第二次宣教完結時在回程中引起「戲劇性的變化」。以下是相關「律法」的記載經文:
(1)保羅遵從律法而剪頭髮—— 「保羅又住了多日、就辭別了弟兄、坐船往敘利亞去、百基拉、亞居拉和他同去.他因為許過願、就在堅革哩剪了頭髮。… … 乃因保羅早已定意越過以弗所、免得在亞西亞耽延.他急忙前走、巴不得趕五旬節能到耶路撒冷。(徒 18:18, 20:16)。
(2)保羅願為主的名殉道——「第二天、我們離開那裡、來到該撒利亞.就進了傳福音的腓利家裡、和他同住.他是那七個執事裡的一個。… 到了我們這裡、就拿保羅的腰帶、捆上自己的手腳、說、聖靈說、猶太人在耶路撒冷、要如此捆綁這腰帶的主人、把他交在外邦人手裡。… 保羅說、你們為甚麼這樣痛哭、使我心碎呢.我為主耶穌的名、不但被人捆綁、就是死在耶路撒冷、也是願意的」(徒 21:8, 11, 13)。
(3)保羅接受雅各的提議遵守律法——「你就照著我們的話行罷、我們這裡有四個人、都有願在身。你帶他們去、與他們一同行潔淨的禮、替他們拿出規費、叫他們得以剃頭.這樣、眾人就可知道、先前所聽見你的事都是虛的.並可知道、你自己為人、循規蹈矩、遵行律法」(徒 21:23-24)。
(4)猶太人以律法為由想捉拿保羅——「那七日將完、從亞西亞來的猶太人、看見保羅在殿裡、就聳動了眾人、下手拿他。喊叫說、以色列人來幫助、這就是在各處教訓眾人蹧踐我們百姓、和律法、並這地方的.他又帶著希利尼人進殿、污穢了這聖地。這話是因他們曾看見以弗所人特羅非摩、同保羅在城裡、以為保羅帶他進了殿。… 他們正想要殺他、有人報信給營裡的千夫長說、耶路撒冷合城都亂了」(徒 21:27-29, 31)。
對我來說,使徒保羅的宣教旅程現在正進入「戲劇性的高潮」。他仍不忘把握每一機會去為主作見證 (徒 21:39-22:22)。讚美主!阿們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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